指导思想
海南首届古筝文化艺术展演旨在为弘扬我省民族音乐文化,继承发展民族器乐艺术,坚定文化自信、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古筝艺术表演力及欣赏能力。本次文化节将邀请古筝演奏家、教育家进行专业指导,为学习者提供展示平台、激发学习热情、传承国粹精神。
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海南省古筝学会
支持单位:扬州金韵乐器御工坊有限公司
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初赛视频审核。参加展演选手线上提交视频,推选符合条件的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2、决赛:初赛通过的选手到现场参加决赛。
日程安排
1、古筝艺术展演(初赛)报名时间:4月6日—6月6日,视频上传截止日期6月15日。
2、古筝艺术展演(决赛)报名截止日期:6月20日—7月5日,决赛具体日期待定。
参选费用
1、初赛:独奏120元/人,重奏100元/人,5人以上报名80元/人。
2、决赛:独奏380元/人,重奏280元/人,5人以上报名220元/人
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表+附件视频发送至邮箱:
(报名表见下方)
(1)【儿童组+少年A组】发送至hngzxh@163.com。
(2)【少年B+C组】发送至hngzxh02@163.com。
(3)【青年、成年、组合组】发送至hngzxh03@163.com。
表格命名格式为“组别+姓名+曲目+指导老师”
2、报名费用发往组委会专用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城西支行,6212262201009194897,吴红
3、报名咨询:蔡老师 13111926606
下载报名表:
(可至中国古筝网 网页端下载)
参赛组别
儿童组
年龄限定在7岁以下(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A组
年龄限定在8-12岁(2010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少年B组
年龄限定在13-15岁(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少年C组
年龄限定在16-18岁(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青年组
年龄限定在19-40岁(198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成年组
年龄限定在41岁以上(198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组合组
展演方式可为传统民间乐种及其他各类重奏、合奏形式年龄不受限制。
评分标准
满分10分,其中演奏技巧、完整性、音乐表现力等共占9分。服饰、化妆共占1分。
1、乐曲演奏基本完整、音准、节奏基本正确 6—7分。
2、作品演奏完整、流畅、音准、有节奏感,具有必需音乐表现力 7—8分。
3、作品演奏完整、流畅、音乐形象准确,具有很强的音乐表现力,演奏细腻、精致 8—9分。
4、服饰、化妆占0.8分,酌情给分。
5、初决赛曲目不同可+0.2分。
比赛形式
不接受伴奏形式
选手可自行选段演奏,不影响成绩,不可超过6分钟;
评委及工作人员可根据选手现场演奏情况暂停演奏,不影响展演成绩。
比赛规程
1. 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各项规定,听从组委会的各项工作安排,遵守法律、法规。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组委会反映,组委会将会严谨处理。
2. 组委会主持全部展演工作,决不允许任何干扰展演结果和非正常情况发生,确保展演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
3. 选手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候场。若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擅自离场、迟到者将会被取消展演资格。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参加展演的责任自行负责。
4. 选手需保持赛场的安静、清洁,保护好自身财产,如若丢失,组委会概不负责。
5. 评审团由权威专家组成,如非计算错误,展演成绩不可更改。评审团打分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可更改。
6. 展演期间如遇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请参赛选手密切关注组委会的通知,配合时间调整且时刻注意自身安全。
7. 组委会拥有对各场展演、颁奖以及艺术节其他相关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8.所有因展演而产生的音像制品及衍生产品的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并对所有参赛选手演奏的曲目等有一切使用权。
9.本章程条款的解释权属于组委会
视频录制要求
1、所提供节目内容必须一次性录制完成,不允许剪辑(视频文件只能采用一个固定镜头不间断录制,演奏者和乐器要完整进入拍摄镜头内,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使用麦克风,不得连接任何外置设备,不得采用任何视频、音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音视频)。
2、采用横屏录制,拍摄环境整洁,无杂音干扰,服装整洁,提倡着演出服。视频中不得出现演奏者以外的人员,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公正评判的信息或标识(如曲目、姓名、展演号、背景、字幕等)。
3、节目时长不超过6分钟,视频为MP4或MOV格式,不超过500MB。
奖项设置
初赛:通过初赛的选手获得晋级总决赛资格。
决赛:独奏组每组设一名评委大奖,三名金奖,六名银奖,组合组不设评委大奖。
(新闻来源:海南古筝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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