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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区传统筝乐(客家筝派、潮州筝派、粤乐筝曲)演奏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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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资助



一、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广东地区传统筝乐(客家筝派、潮州筝派、粤乐筝曲)演奏人才培养”是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的艺术人才培养项目,以北京市民族教育培训学校为实施主体。该项目面向全国招收优秀传统筝乐演奏人才。本项目采取理论结合实践的培训方式,开设音乐理论课、专业指导课、采风考察、汇报演出等学习板块。聘请国内权威民族器乐演奏家进行专业指导;聘请业内权威的理论家、作曲家举办专题讲座等。通过本项目,使培训学员提高艺术修养、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成为新时代传统筝乐演奏人才。


(二)项目主体简介


北京市民族教育培训学校成立于1997年,是由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兴办的一所开放性、多层次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上级管理单位为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多年以来,我校一直致力于民族音乐传承与发展,成功打造了“北京国际民族器乐大赛”(已举办6届)这一在业内颇具影响力的赛事品牌。古筝是我校主抓的一项民族乐器,建校20余年来,学校开办了多场大师班、大讲堂、公益讲座等,如“李萌、王中山名师联袂古筝大师班”、“全国古筝师资认证”(6期,与中央音乐学院合作)、 敦煌大讲堂(北京、长沙、秦皇岛、九江、乌兰浩特)、传统筝乐大师班、潮州筝曲、客家筝曲研修班等等,培养了大批的筝乐演奏人才。另外,学校自2016年起开设全年线上大师课,主讲教师为各音乐学院教授及专业古筝演奏家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此外,学校有拥有400平米的排练厅和2个剧场(剧场面积分别为1500平方米和600平方米),为本项目的教学和演出提供了场地保障。


(三)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9月22日,培训总时长共88天,其中,集中授课31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1.2023年6月27日  (举行开班仪式);


2.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27日  (集中授课);


3.2023年7月26、27 日  (汇报演出);


4.2023年7月28日-2023年9月22日 (线上交流答疑,自主研修)。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北京市民族教育培训学校


2.汇报演出地点:北京


(三)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中国传统民间音乐的传承与发展》《中国传统音乐中的“口传心授”》《客家筝派、潮州筝派、粤乐筝曲源流考略》《广东地区传统筝乐的文化属性及审美特征》《中国传统筝乐的生存状态与保护传承》《客家、潮州、粤乐筝曲的调式特点与演奏技法》《客家、潮州、粤乐筝曲欣赏》《乐律学》《工尺谱、二四谱教学》《专业指导课》《合奏指导课》等课程。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30%;阶段汇报占40%;参加汇报演出占3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1.项目负责人:向梅


2.项目联络人:孙文潇


3.培训教师(按姓氏笔画排序)



(六)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汇报演出将于2023年7月27日在北京举行。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三、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20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青年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其他条件:确保之前未参加过其他同类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项目,且能保证集中培训期间脱产学习(由所在单位或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凡具备上述条件,均可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方式进行申报。


招生范围包括:全国专业院校、专业艺术院团。


(二)录取方式


北京市民族教育培训学校组织专家对学员的报考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择优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6日——6月6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所需材料为:


1.“报名表(见附件1);该表须由本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后扫描为PDF版本,命名方式:“01 姓名 单位 报名表”;


2.能够展示本人演奏水平的演出视频电子版(MP4格式),传统作品2首。命名方式:“02 姓名 单位 演出视频”;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版本),命名方式:“03 姓名 单位 身份证”;


4.如在报名表中填有获奖信息,请提交与之对应的奖状扫描件(所有奖状扫描成一份文档,PDF版本),命名方式:“04 姓名 单位 获奖证书”;


5.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PDF版本),命名方式:“05 姓名 单位 学历职称证书”。


以上五项材料电子版请打包发至报名邮箱,标题格式:“姓名 单位 广东地区传统筝乐人才培训项目报名”。


(三)报到方式


1.报到时间:2023年6月27日(早10:00~晚4:00 )


2.报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西街79号,北京市民族教育培训学校


五、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民族教育培训学校


电话:010-6427852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西街79号


邮编:100011


联系人:向老师 13641129926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mzjy16@sina.com



附件1:《广东地区传统筝乐演奏人才培训项目报名表》


附件2:《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注:请复制以下链接并在百度网盘中打开即可获得附件内容。


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CfiYcvntikzsUlo1WqdQw?pwd=waf3 


提取码:wa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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