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六届“芳吟杯”古筝比赛
一、赛事简介
为了弘扬民族音乐,进一步提高古筝教学水平和演奏者的综合素质,给广大古筝爱好者提供一次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良好机会,由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主办、深圳市古筝学会、中国古筝网(www.guzheng.cn)承办的第六届“芳吟杯”古筝比赛将于2013年1月20日—24日在深圳举办。本次比赛评委由全国著名的作曲家、古筝演奏家组成,确保了比赛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大赛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广大参赛选手提供一个充分展示自我才华的艺术舞台,并将参赛选手分为幼儿业余组、儿童业余组、少儿业余组、少年业余组、青年业余组、中年业余组、重奏业余组、少年专业组、青年专业组、专业自选曲目组、重奏专业组进行比赛,每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演奏奖及演奏奖。对辛勤辅导培养选手的老师们,还设有优秀辅导教师奖、园丁奖。
比赛,贵在参与。有比赛,就会有竞争、有挑战,有友谊、有促进,有学习,有交流。我们竭诚希望参赛选手、古筝同行和广大民族器乐爱好者踊跃参赛,共同努力,携手共创古筝艺术欣欣向荣的新局面。
二、赛事安排
三、比赛分组及组曲
四、比赛规则
1、评审采取闭幕和开幕相结合的方式评审,第一、第二轮为闭幕方式评审,第三轮为开幕方式评审。重奏组只采取开幕方式评审。
2、专业组演奏时间为6分钟以内,业余组演奏时间为3分钟以内,重奏组演奏时间为6分钟以内。
3、本次各场比赛均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决定参赛选手出赛顺序。
4、比赛按百分制打分,以第一、二轮总分排出比赛名次。每组前六名选手进入第三轮比赛,决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演奏奖。
5、进入第三轮比赛的选手一律演奏第二轮的曲目。
6、比赛成绩每组由七位评审委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得出选手比赛成绩,现场公布。
7、本次大赛奖项的设置为,一等奖为参赛人数的10% ;二等奖为参赛人数的20% ;三等奖为参赛人数的40% ;其余选手获优秀演奏奖。
8、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辅导教师获优秀辅导教师奖。
9、辅导选手达10名以上的教师获园丁奖。
五、比赛要求
1、比赛组委会负责本次比赛的赛程安排,每组各司其责,各代表队如遇情况可直接与各组负责人联系。
2、选手应按时到达指定抽签地点进行抽签,确定后不得擅自离场或调号,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3、选手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扰乱赛场秩序。顺序确定后,应依次在场外等候,随时做好比赛准备。需练琴者可到指定区域练习。
4、参赛选手可凭参赛证入场观摩,其他人员需凭观摩证入场观摩。无参赛证、观摩证者谢绝入场。场内注意保持安静,应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赛中不得离场,中途不得进场。未经允许场内不准摄像或照相。
5、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各项演出活动;
6、选手需加强安全意识,应注意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事故发生,服从领队和工作人员的指挥,否则,造成一切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7、凡参与者年满18岁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未满18周岁由其活动时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代他(她)人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协议。
8、注意对儿童的看护,避免到人多拥挤的地方去,防止走散;
9、选手须凭参赛证参加评比,若因故未按时参加评比,皆视为自动放弃,不退报名费;
10、由于不可抗因素,在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大赛组委会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或全部的比赛;
11、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六、报名方式及费用
1、选手需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中国籍选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外国籍选手提交护照复印件1份。个人2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须注明姓名),于截止日期前以快递形式寄到组委会;
2、比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邮寄信件以邮戳为准。
相关阅读
评论0条评论
精彩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