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筑梦风华 畅想未来”琴筝展演
活 动 章 程
为弘扬中华优秀民族文化,全面推动素质教育,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和提高古筝古琴教学、演奏水平,通过广泛的、多层次的选拔,发现、培养优秀的古筝古琴演奏人才。经研究,“筑梦风华 畅想未来”艺术比赛组委会拟举办第二届艺术展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乐手媒体平台
第二届“筑梦风华 畅想未来”琴筝展演组委会
承办单位:
第二届“筑梦风华 畅想未来”琴筝展演活动组委会
学术支持:
福建省艺术教育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
二 活动内容
第二届“筑梦风华 畅想未来”展演活动
三 展演章程
(一)参展范围
凡符合展演章程所规定的适龄选手,不分民族、性别、国籍、地区、文化程度均可报名参加。
(二)展演组别及参赛作品要求
独奏组
一至三级组别:从相应考级曲目中,自选一首作品参演,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四至七级组别:从相应考级曲目中,自选一首作品参演,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
八至十级组别:从相应考级曲目中,自选一首作品参演,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演奏级组别:从演奏级曲目中,自选一首作品参演,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鼓励原创作品,原创作品需提交完整曲谱,可在总分里加3分。
合奏重奏组
一至三级组别:从相应考级曲目中,自选一首作品参演,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四至七级组别:从相应考级曲目中,自选一首作品参演,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
八至十级组别:从相应考级曲目中,自选一首作品参演,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演奏级组别:从演奏级曲目中,自选一首作品参演,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鼓励原创作品,原创作品需提交完整曲谱,可在总分里加3分。
合奏重奏组人员最少5人,最多不超过10人。
注:初演与总展演作品可重复,展演过程均不得使用伴奏。
(三)奖项设置
1. 初级展演:各组别将评出“金、银、铜奖”及演奏奖并获得精美奖状。金、银、铜奖获得者,进入总展演。
2.总展演:各组别将决出“金、银、铜奖”及演奏奖并获得精美奖状。
总展演中,各组别“特别金奖”、“金奖”获得者的老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 称号及奖状,“银、铜奖”获得者的老师将获得“优秀园丁奖”,对本次比赛做出杰出贡献的机构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时间和地点
即日—2024年6月30日:各单位组织初演报名
2024年7月1日—8月25日:各单位组织初演选拔活动
2024年8月26日—10月18日:各单位组织进入总展演选手发送演奏视频。
2024年12月1日——2025年1月:总展演成绩公布、优秀选手演奏视频进行云展播。
(五)评审要求
1.初演筛选:由各承办单位根据报送的初演视频组织筛选。
2.总展演:一律采用评委审看参演者录像视频的方式进行。决赛视频统一手机录制,文件格式为MP4 ,分辨率为1080P。视频内容不得有任何编辑剪辑,参演者正面、全身入镜,手机原声录像。请务必使用手机后置摄像头录制,必须横屏拍摄(否则视为违规)。演奏视频录制采用一个位置镜头不间断录制,不得做任何美化操作,录制完成后不得做任何编辑修改。
3.评审规则:初演、总展演评分各为100分,评判标准为艺术性与技巧性并重。包括音准、节奏、音色、演奏方法及对乐曲的表现力和演奏的完整性作为评分依据。
4.选手提交视频,不允许出现机构、指导老师信息。
5.选手提交视频超时时,评委有权终止观看,但不影响选手演奏成绩。
6.选手、家长、教师、评委要严格遵守展演章程,违纪违章者将取消展演资格或评委资格。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流程:参加展演选手由各单位组织填写电子报名表并支付相应报名费。进入总展演后,由各组织单位将符合总展演评审要求的视频文件通过百度网盘分享给组委会。
2.报名费用:合奏重奏380元,独奏480元,如参加一项后再参加第二项另需180元报名费。(此费用含初赛和总展演,一次收费。)
3.所有奖项可空缺或调整,且组委会保留剥夺违反展演规则人员的奖品及证书的权利或取消其展演资格。
4.奖状等如需邮寄,费用由获奖者自理。
5.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组委会有权变更展演评选形式等。
6.选手费用一经缴纳即确认完成展演报名,不退费,并默认认可本次展演章程相关规则,并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7.获奖选手及辅导教师,可受邀参加专委会的后续各项活动。
8.选手和带队教师在参加展演过程中,需加强安全意识,应注意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事故发生,组委会负责活动开展,一切安全自行负责。
9.组委会拥有本次展演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网络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宣传、使用、出版和发行权,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10.参加展演选手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道德伦理,确保参赛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违规操作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参演选手本人负责。
11.未取得组委会授权的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线下的预选、辅导、预选等工作,组委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2.上传的展演视频不得带有明显的广告推广痕迹,作品必须是参加展演者本人演奏,不得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即取消展演资格。
13.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次活动组委会所有。
(七)展演组委会、评委会
本次展演组委会由主承办单位领导担任,比赛的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国内外知名的作曲家、古筝教育家、演奏家担任。
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艺术之家 18030389868(微信同号)
(八)未尽事宜
主办方对本章程未尽事宜拥有解释权及决定权,最终解释权归本次展演组委会。
评论0条评论
精彩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