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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四川省选拔赛古筝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中国音乐金钟奖古筝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古筝艺术的发展,促进古筝演奏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年古筝演奏者,对其进行表彰和奖掖。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6—35周岁(1990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在川工作学习或异地的川籍选手均可报名。


二、赛事安排


1.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轮次进行。


2.通过初赛选拔将选出20名选手进入复赛,13名进入决赛。


3.比赛时间:复赛4月14日,决赛4月16日;比赛地点:四川音乐学院


4.比赛采取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报分到小数点后两位。


5.为保障此次大赛的公开、公平、公正,大赛将全程录像,并由四川省文联和四川音乐学院纪检机关全程监督。


6.决赛评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省内专家评委,二是省外专家评委。现场评委如有自己的学生参赛一律采取“回避制”。


三、参赛曲目


初赛为视频选拔,复赛、决赛为现场比赛,必须背谱演奏。


(一)初赛(演奏净时长7~10分钟,无伴奏演奏,可删减)


自选1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创作(含改编、移植)的作品。 


(二)复赛(无伴奏演奏,版本不限,不得删减,须按下列顺序演奏)


1.传统曲目,从下列规定的曲目中任选1首:

《四段锦》

《出水莲》

《柳青娘(活五调)》

《汉江韵》

《海青拿天鹅》

《姜女泪》


2.创作曲目,从下列规定的曲目中任选1首:

王建民《莲花谣》

庄  曜《箜篌引》

徐晓林《抒情幻想曲》

王中山《晓雾》

叶小钢《林泉》


(三)决赛(演奏净时长20~30分钟,版本不限,不得删减。可用伴奏,限1人,选手自带伴奏人员,不得使用电声乐器伴奏。须按下列顺序演奏)


1.自选 1首传统筝曲或根据传统筝曲改编的作品;

2.自选 1首1980年(含)以来的原创(不含改编、移植)作品;

3.从下列规定的曲目中任选1首:

王丹红《如是》

陈  哲《苍歌引》

景建树 王中山《望秦川》

周煜国《云裳诉》


注意事项:


1.决赛演奏超过30分钟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2.选手自带伴奏人员,不得使用电声乐器伴奏。


3.初赛、复赛、决赛曲目不得重复,必须背谱演奏,否则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四、报名要求


1.参赛选手须在网络平台中如实并完整规范填报选手登记表(附件3-1);并上传初赛视频。


2.一律不得使用伴奏。


五、奖项设置


四川省选拔赛古筝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6名。


六、报名及比赛日期


1.报名日期从2025年3月13日起,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


2.四川省选拔赛成都初赛拟于2025年3月31日—4月3日在成都举行。


3.四川省选拔赛复赛、决赛拟于2025年4月14日—16日在成都举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黛13880929765   柴 珍13880857779


联系地址: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处


(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教学楼二楼)


八、其他


1.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大赛组委会。请参赛选手按本细则严格执行,组委会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本通知作适当调整和修改。


2.报名参赛即视为其赞成组委会的任何决定并遵循主办方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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