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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知音杯”民族器乐展演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首届“知音杯”

民族器乐展演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深刻挖掘其时代价值,促进民族管弦乐艺术交流发展,培养兼具历史自信与文化自信的民乐艺术人才,在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指导下,湖北民族管弦乐学会将主办首届“知音杯”民族器乐展演活动。


湖北民族管弦乐学会

2025年6月2日


首届“知音杯”民族器乐展演活动方案


一、展演主题:


培育民族器乐演奏新人、促进荆楚文化繁荣发展,助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打造湖北文化强省品牌。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

湖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承办单位:

湖北省文化活动策划中心

国潮文化传媒

协办单位:

长江人民艺术剧院

湖北省歌剧舞剧院编钟国乐团

武汉歌舞剧院民乐团


三、组委会成员


组委会主任:解骏

评委会主任:尹璐

监审委员会:胡剑 刘洋

执行委员会:王艺 邵芳 郭琮

评委会委员:聘请国内著名演奏家、教育家担纲展演评委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展演筹备、组织、会务等具体工作


四、展演形式


展演活动为两轮,即初选、复选。其中,初选为线上评选,复选为线下评选。

线上初选评出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及特等奖。

获特等奖有资格受邀参加线下复选,角逐知音特别奖。


五、展演类别及分组


独奏类:弹拨、吹管、拉弦、打击乐


独奏类分组适用于符合本届展演活动年龄及身份要求的琴童、音乐学院、艺术院校相关专业的学生和教师、专业艺术院团演奏员及新文艺群体工作者等。


组合类:传统重合奏组(含民族室内乐、中国器乐小合奏、民族管弦乐);创新融合组(含电子国乐、国乐与说唱、戏曲跨界融合作品)


六、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启动、宣传(2025年6月);

2.第二阶段:初选报名及评选(2025年6-8月);

3.第三阶段:复选(2025年9月);

4.第四阶段:颁奖典礼、艺术展演等活动(2025年10月);

5.第五阶段:获奖证书发放(2025年11月)。


七、具体要求


(一)独奏类年龄要求:(非专业)

儿童组:

儿童一组7-9岁

(2016.1.1--2018.12.31)

儿童二组10-12岁

(2013.1.1--2015.12.31)

少年组:

少年一组13-15岁

(2010.1.1--2012.12.31)

少年二组16-18岁

(2007.1.1--2009.12.31)

青年组:

19岁-35岁

(1990.1.1--2006.12.31)

成人组:

成人一组36岁-55岁

(1970.1.1--1989.12.31)

成人二组55岁以上

(1969.12.31出生及以前)


(二)独奏类身份要求:

少年专业组13-18岁(2007.1.1--2012.12.31)且为音乐学院、艺术院校附中本专业在读学生。

青年专业组19-35岁(1990.1.1--2006.12.31)且为音乐学院、艺术院校在读学生及教师。

专业院团组18岁以上(2007.1.1出生及以前)且工作单位为艺术职业院团的在职演奏员。


(三)曲目要求

独奏非专业类:

1.自选曲目一首,作品风格不限

2.曲目时长5分钟以内

3.复选曲目可以与初选曲目相同

独奏专业类:

1.自选曲目一首,作品风格不限

2.曲目时长5分钟以内

3.复选曲目需与初选曲目不相同

4.曲目必须包括能够表现作品要求和体现演奏者技术水准的段落。

组合类:

1.自选曲目一首,作品风格不限

2.曲目时长5分钟以内

3.复选曲目可以与初选曲目相同

4.人数2-30人

5.鼓励参选演奏音乐作品含荆楚文化风格内容(成绩总分加1分)


(四)报名方式


展演初选采用网络在线报名,请关注“湖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相关动态。2025年7月15日至8月31日,选手可通过微信扫描报名二维码,在线填写报名表(组合类民族管弦乐组填写专用报名表),上传视频并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务必认真核对信息,选手姓名应与身份证件一致,并确保留下正确的联系方式。


(五)视频要求:


1.演奏视频必须为一次性录制完成,视频文件只能是一个固定镜头不间断录制完成,要求画面清晰,设定合适距离,演奏者和乐器均要露出,严格要求声像同步,不得采用任何视频、音频手段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


2.拍摄环境干净明亮,无杂音干扰,服装整洁(提倡着演出服),演奏者面向镜头,演奏中不得出现除演奏者外的人员,不得出现任何影响公正评判的信息或标识(如曲目、姓名、背景、字幕等)。


3.视频为MP4或MOV格式,需采用横屏录制,大小不得超过500MB。


4.须背谱演奏,禁止看乐谱参评。


(六)评审原则: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


(七)奖项设置


1.各类各组分设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特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其中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和一等奖分别占总人次比例为30%、30%、25%和15%。特等奖在获一等奖中产生。


2.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3.本次展演评选结果统一网络查询成绩及获奖情况;如需邮寄纸质证书及外壳可在查询结果后勾选确认。


八、活动性质


本次展演活动线上初选和线下复选均不收取报名费用。


线下复选活动方案以后续公告为准。选手参加线下复选的住宿费、交通费和餐饮费自理。


九、其他


1.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即表明自己认可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本次报名及评选过程均电子化,展演证、获奖证书的制作均按报名信息打印,填写在线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检查,姓名应与身份证件一致,一个联络手机号码电话只报名一位选手,如因填表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完全由本人负责。


3.组委会拥有本次展演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


4.所有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展演规则和评选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展演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请与展演监审委员会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展演活动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资格。


5.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或推迟活动,组委会将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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