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吟杯”古筝比赛海报
深圳“芳吟杯”古筝比赛是深圳市重力针对民族文化复兴打造的一张城市文化名片。由深圳市古筝学会会长、著名古筝演奏家、教育家沙里晶发起,旨在推动民乐普及,推广民乐教学,选拔优秀演奏人才;为提高古筝教学和演奏的综合水平,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学习和交流平台。
“芳吟杯”立足深圳,辐射全国,已成功举办六届,始终坚持“专业性、艺术性、权威性”的艺术定位,发掘和培养了大量优秀演奏人才,为深圳音乐文化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
第七届深圳“芳吟杯”古筝比赛将于2015年2月5日至9日在深圳举行,竭诚希望参赛选手和古筝爱好者踊跃参加,共同努力,携手共创古筝艺术欣欣向荣的局面。
组委会
主 任:陈金海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柴凤春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副巡视员)
副 主 任:王国猛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张晋文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艺术处处长)
秘 书 长:林清波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艺术处副处长)
艺术总监:沙里晶 (深圳市古筝学会会长、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副教授)
成 员:林加平 (中国古筝网)
傅华强 (深圳艺术学校中国乐器科主任)
杨 君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艺术处副主任科员)
闫嘉颖 (深圳市古筝学会秘书长)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胡占婷
副 主 任:许美林 梁双燕
成 员:郭 臻 李炯楠 张馨月 黄美琴 张晓茹 沈毅敏
阮 莉 李艺丹 李永红 杨晓云
大赛评委:评审委员由国内知名古筝演奏家、教育家组成
比赛组别及曲目
比赛规则
1、评审方式:采取闭幕和开幕相结合的方式评审,第一轮为闭幕方式评审,第二轮为开幕方式评审,重奏组为开幕方式评审。
2、演奏时间:专业组演奏时间为5分钟,业余组演奏时间为3分钟,重奏组演奏时间为5分钟。
3、参赛顺序:每轮比赛均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决定参赛选手上场顺序。
4、评分规则:由评审委员按百分制打分,最终成绩通过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现场亮分。
5、成绩及奖项:比赛成绩根据第一、二轮总分得出名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演奏奖若干,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的辅导教师获优秀辅导教师奖,辅导选手达10名以上的教师获园丁奖。
比赛要求
1、本次比赛的赛程安排由“芳吟杯”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2、选手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抽签,序号确定后不得擅自离场或调号,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3、参赛选手应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相关安排,遵守赛场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并按顺序在场外等候,随时做好比赛准备。如需练琴,可到指定区域练习。
4、参赛选手可凭参赛证入场观摩,其他人员需凭有效证件入场观摩,无证者谢绝入场。场内注意保持安静,应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比赛进行中不得随意走动。未经允许场内不准摄像或照相。
5、参赛选手需加强安全意识,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参赛者年满18岁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未满18周岁的选手由其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其本人承担。
6、参赛选手需凭参赛证参赛,若因故未按时参赛,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费不予退还。
7、由于不可抗因素,在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大赛组委会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或全部的赛程。
8、所有选手报名参赛,则视为认同本章程,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9、参赛选手请自备演出服装,团队参赛请统一演出服装。
报名须知(报名表可下载打印、复印有效)报名表下载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2015年1月10日
2、报名资料:
a. 选手需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一份;
b.个人2寸免冠照片3张(不限底色,背面须注明姓名);
c.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
请于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前以快递形式寄到组委会办公室或直接在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报名费也须于此日前汇出。
3、报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万象新园C座31F (组委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55-26495081 15712183696胡老师 郭老师
邮 箱:113902822@qq.com 网 址:www.szgzi.net
5、报名费用:个人赛 :第一轮300元/人 第二轮300元/人
重奏赛:第一轮150元/人 第二轮150元/人
6、转账账号:中国农业银行南山支行(公帐) 户名:深圳市古筝学会
账号:4101 4100 0400 09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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