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王英睿
导语
曹正先生《关于古筝历史的探讨》(《中国音乐》1981.1)可以说是对筝这件乐器从古到今的一个漫谈。其中主要包括“筝的命名”、“筝是民间乐器”驳“分瑟为筝”、“筝、瑟、筑同时并存”、“当代筝乐发展”等几个问题。
古筝的命名
1. 以音响效果为乐器命名:筝
许慎的《说文解字》: “筝:鼓弦竹声乐也,从竹争声”;
后汉刘熙在《释名》:“施弦高急,筝筝然也”
唐李峤《咏筝诗》里也有:“....莫听西秦奏,筝筝有剩哀。”
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古筝五弦,施于竹如筑,秦蒙恬改于十二弦,变形如瑟,易竹于木,唐以后加十三弦。”
近代人喜欢在第字上加一古字,称为“古筝”。是想借以说明筝的历史悠久。这里给大家多说几句,我国古代早在春秋时期就有了“八音分类法”:按照乐器制作材料,分为“金石丝竹匏土革木”。筝是从竹到木制。这些乐器命名都是一个单字,琴、瑟、筝、笛、箫等等。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我的文章和书里(《筝》《20世纪中国筝乐研究》)尽量避免使用“古筝”二字,以“筝”、“筝乐艺术”替代之。是为还筝之本名,弘扬传统的一个表现吧。
2. 以地域命名:“秦声”、“秦筝”
“秦声”之说,来源于《史记·李斯谏逐客书》:“......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这是历史上关于筝最早的一段文献记载,是研究中国筝史的重要根据。
曹子建《空侯赋》:“秦筝何慷慨,齐瑟和且柔”。
唐王湾诗:“虚室有秦筝”。
张九龄诗;“端居正无绪,那复发秦筝。”
岑参《秦筝歌》“汝不闻,秦筝声最苦,...”
3.“分瑟为筝”(从“争”字)
唐赵璘《因话录》:“秦人鼓瑟,兄弟争之,又破为二,筝之名自此始”。
《乐道类集》:“秦有婉无义者,以一瑟传二女,争引破,终为二器,故号筝”;或云“秦女姊妹争瑟,引破终为两片,其一片十三弦为姊分,其一片十二弦为妹分,秦皇奇之,立号为筝”
“筝瑟同源论”和“筝筑一器论”是囿于历史故事传说加以牵强附会的结果。“分瑟为筝”着眼于“争”字本义的“分争”“斗争”“争夺”的争字作解释。
历史上有大量的诗、词、歌、赋描写弹筝人、弹筝技艺、筝曲、筝歌,以及弹筝故事等等,都是有力的证明。如,西汉桑弘羊《盐铁论·散不足篇》:“.....往者,民间酒会,各以党俗,弹筝鼓缶而已”。另外,流行在全国各地的各式各样具有民间特色曲谱,如潮州“二四谱”;客家的“工尺谐声字谱”;山东大板“花字工尺谱”……这些曲谱都是靠爱好者辗转传抄,流传至今,成为记录古代音乐艺术的珍贵资料。是我们研究民族民间音乐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筝瑟同时并存
“筝瑟同源”;“筝、瑟、筑同时并存”,是从乐器的形制,结构上有某些近似之处而提出的看法。《史记·李斯谏逐客书》:“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己矣。……”针对秦始皇对外国音乐和外国人(客卿)所持不同的态度李斯慷慨陈词,终于打动了始皇,“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李斯再三肯定:“击瓮叩缶、弹筝搏髀”是道地的秦国本地音乐:“真秦之声”,与“郑卫桑间、韶虞武象"等所谓“异国之乐”,早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便流行在齐,鲁、郑卫等国了。
筝和瑟不仅在同一时代(以战国时代为例) 同时并存,在某一国度里也是如此。《战国策·齐策》有“秦人鼓瑟”之说;赵国的瑟,是因“渑池之会,秦王令赵王鼓瑟”而载入史册;《古今注》记载着:“邯郸女子,秦氏罗敷。出采桑于陌上,赵王见欲夺之;罗敷乃弹筝,作《陌上桑》以自明。史称“秦氏罗敷,巧善秦筝”。唐李白演绎为“含情弄柔瑟,弹作陌上桑”。可证明筝和瑟在赵国是同时并存的。文史的记载,大量物证(考古文物)如云岗石窟(北魏始建)、敦煌石室(隋唐始建)的壁画大量的乐队奏乐图中,也是筝瑟并用。历史史实、事实,充分证明了筝和瑟是同时并存。
筝、瑟、箜篌同时并存。
三国曹子建咏《箜篌》:“秦筝何慷慨,齐瑟和且柔”。此时,筝和瑟是用来陪衬箜篌的。他在《元会诗》写道:“……笙磬既设,筝瑟俱张……”与明朱载堉《瑟谱》里提出的筝、箜篌、瑟三器同源论的观点一脉相承。《史记·刺客列传》中记载了善于击筑的高渐离把筑当作凶器来行刺秦始皇,这件事发生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的秦代,也能说明筝是和筑同时并存的。《评注史记菁华录》关于“筑”的解释是:“形似琴有弦,用竹击之,取以为名。”
20世纪2O—3O年代的北京,两位从事“筝乐艺术”的传播者:广东揭阳的林永之和河南遂平魏子猷,从他们习筝的,分别有谭步溟和梁在平、娄树华、周希文、史荫美。建国三十年来,筝乐艺术,无论是教学、表演、创作、乐器改革都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传统的筝乐艺术推向一个新阶段。其中,先生强调了筝乐艺术的发祥地沈阳音乐学院,在乐器改革对全国筝界、乐器制造业的引领作用。
曲目欣赏:
点击阅读原文:
评论0条评论
精彩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