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开城古筝独奏《蕉窗夜雨》
第88期原文
闽南筝流派正名
作者:张 辉
内容提要:“茫茫中华流九派,天下筝人是一家”,曹正先生按照古筝流布的地域和音乐风格特色,将中国传统古筝划分为主要的九大流派,其中流传于福建闽南地区的古筝艺术也名列其中。但关于这一筝派的称呼,则是“福建筝”、“闽筝”、“闽南筝”、“诏安筝”等混称。对于这几者不同的叫法是否可以简单的划等号,或者是哪一个称呼更为准确?关于这一点,并未有过深入的探讨或者准确的定位。本文通过对传统流派分流的历史考证和从地理区划称谓、地方音乐风格母体、方言文化特点等几个方面的因素进行考察论证,得出将流行在福建省闽南地区,尤其是以漳州市的诏安、云霄、东山一带的古筝艺术应准确地命名为“闽南筝”流派。
关键词:闽南筝、流派、命名、客家筝
曹正先生将福建闽南地区流传的古筝艺术列为“中国古筝九大流派”之一,在此之后关于福建闽南地区这一筝流派的称呼则是“福建筝”、“闽筝”、“闽南筝”、“诏安筝”等各种名称混称。对于这几者不同的叫法是否可以简单的划等号,或者是哪一个称呼更为准确?关于这一点,并未有过深入的探讨或者准确的定位,仅在杨凡老师的《文化自觉视阈下闽南筝派传承发展研究》一文中有进行了简要论述并提出了自己的论点——“闽南筝”。杨凡老师从闽南筝派的艺术形式特征简要论述了定名为“闽南筝”的原因,但整体的论述较为简要,仅是其论文选题定名的阐释。然这几者称呼,其狭义所指均为福建闽南地区的古筝艺术,有其同一性,但从广义范围所指实则有很大差异和歧义。因此,本人想就此问题进行探讨,重新明确“闽南筝”的定义。
首先看下历史上关于福建闽南地区这一筝流派的称谓。已故中国音乐研究所李佺民先生于上世纪60年代初访问福建时,在其《福建民间音乐采访报告》中提到“古乐是诏安、云霄流行的一种民间器乐合奏形式,其中古筝是主要乐器……据说古乐保存着丰富的曲目,现在云霄还有一百多个古乐演奏组织”。在1957年《龙溪专区音乐形式及组织活动情况报告》对龙溪专区民间音乐形式分类表中分类为:古典音乐——古乐筝曲。而在诏安县已故古筝传人张永固、张学海合编的《古筝入门》(1959年)、李戊午编写的《古筝教材》(1962年)书中均称为“古筝”或“秦筝”,并未见有其他称谓。
自曹正先生提出九派之分后,其关于福建闽南地区的筝流派的称呼前后也是不完全一致的。在曹正先生1984年发表的《话说中国筝》一文中称为“福建闽南诏安筝”,而1985年其在《潮州古筝流派的介绍》一文中则称为“闽南地区的福建筝”,在1991年《中国古筝名曲荟萃》一书的序言中为“闽南诏安的福建筝”。陈茂锦老师《初探闽筝》(1985年)一文中则是“闽筝”、“福建筝”混称。《闽南筝曲集》(1991年)则是以“闽南筝”称呼。1986年诏安县古筝传人张学海先生参加第一届古筝学术交流研讨会撰文《略论闽筝流派的概况》,文中也是“闽筝”、“福建筝”混用。1989年张弓老师出版的《古筝弹奏指南》中称为“福建闽南地区流行的闽南派”。1998年出版的《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福建卷)》中采用了陈茂锦老师的文章,里面则称为“闽南筝”,偶尔几处也用“闽筝”。李萌老师1993年出版的《福建筝曲选》(诏安演奏谱)则称为“福建筝”。《诏安县志》(1999年版)则依然沿用“古筝”的统称,并未采用特殊称谓或流派之分。在此后见著的诸多论文中基本上都是“福建筝”、“闽筝”、“闽南筝”皆有或一文中混用。这样的混乱称呼现象仅在福建闽南地区的这一筝流派中出现,在其他筝流派中都是绝无仅有的,我认为这样的混乱称谓是不够规范、严谨的,也是有其历史原因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混用的现象呢?对流传在福建闽南地区的漳州市诏安、云霄、东山、漳浦诸县和厦门市的这样一个古筝流派应该使用怎样的准确命名定位呢?本文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福建地图
一、地理区划称谓之差异
“闽”最早记载见于《山海经.海内南经》“海内东南陬以西者。瓯居海中。闽在海中,其西北有山,一曰闽中山在海中。三天子鄣山在闽西海北”。《周礼·夏官·职方氏》记载:“职方氏掌天下之图,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这里的“七闽”,是指周朝时散居于今福建和浙江南部以蛇为图腾的七支古闽部族。东汉郑玄注:“闽,蛮之别也……四、八、七、九、五、六,周之所服国数也。”唐贾公彦疏:“叔熊居濮如蛮,后子从分为七种,故谓之七闽。”汉许慎《说文解字》中“闽,东南越,蛇种”。
今“福建”所辖地域,在周朝为七闽地,春秋以后为闽越地。秦兼并天下,南平百越,置闽中郡。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封驺无诸为闽越王于此。自晋宋至齐梁,福建初属于扬州,至普通六年(525年),福建属下的建安、晋安、南安三郡又归东扬州管辖。陈朝永定时(557—559年),陈武帝为羁縻陈宝应而设“闽州”,这是福建历史上第一个省级建制。州治设在晋安(今福州),下领建、晋、南三郡。唐朝,福建属江南道。景云二年(711年),立闽州都督府,领有闽、建、泉、漳、潮五州。开元十三年(725年),闽州都督府改称福州都督府,隶属于江南西道,为福州名称出现之始。开元二十一年(733年),为加强边防武装力量,设立军事长官经略使。从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名为福建经略军使,与福州都督府并存。这是福建名称出现之始。由于福建所辖地域均属古闽区域,因此“闽”也代称福建。秦以前的福建,一般称“七闽”。唐初增设漳州,正所谓“七闽宜增为八”,这才是八闽由来,其后宋、元的州、军、府、路的变迁,其数恰好也为八,因此今福建又称为“八闽”。
“闽南”这个词是在20世纪后半期由福建方言专家才提出的,受闽南方言影响和大体一致的文化习俗认同,而作为一个特定的文化区域传承下来,其影响深远。“闽南”指泉州、厦门、漳州三个地级市大部分,龙岩新罗区与漳平大部分地区、大田县部分和尤溪县小部分等地区,通行河洛语。闽南地区为著名侨乡,台湾、新加坡都有四成的闽南人,海内外使用闽南方言的人很多,不少被闽南人同化的族人和马来人也会使用闽南语。闽南地区西部毗邻闽西地方,与客家地区过渡,亦有客家话分布点,漳州的南靖、平和、云霄、诏安四县的西部的山区还有一些客家村,有客家人。
从以上史料记载和福建行政区划历史变迁来看,“闽”出现最早,为古部族之称。“福建”之称较晚出现,因所辖地域皆为以前古闽区域,故又以“闽”(“七闽”、“八闽”)代称“福建”。“闽南”一称出现则最晚,其指福建省南部地区因闽南方言和文化习俗影响而形成的一个特定文化区域。可以说“福建”与“闽”是逐渐同意义范畴的,常用“闽”代指福建,这也是福建省简称为“闽”的缘由。但“闽南”则是福建行政区划中的一小部分,从文化角度“闽南”则是一狭义的地域文化区域,并不等同于“福建”或“闽”文化的大范畴概念。这就是整体与局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
1957年时的龙溪专区(现闽南漳州地区)
民间音乐形式及组织活动概况
二、从地方音乐风格母体考察
器乐独奏往往脱胎于民间器乐合奏艺术,传统古筝流派的形成也是如此,因此在研究传统流派古筝的艺术风格时一定要考察它所依附的地方音乐母体。福建省以其丰富的文化遗产而著名,“八闽”各地区的语言、文化艺术种类都差异巨大。闽中地区以莆仙戏、十番、八音等为主,闽东以福州为核心城市的音乐文化艺术主要以评话、闽剧、伬艺、十番等为主,闽北地区以山歌小调为主,闽西地区以客家十番、汉剧、山歌等为主。闽南地区保留的音乐艺术种类繁多,在泉州、厦门、漳州广泛流传的南音、芗剧、梨园戏、木偶戏、高甲戏等,都以闽南话演唱。在漳州部分地区还流行潮剧和汉剧,汉剧以闽西客家方言演唱,潮剧则用的是潮汕话演唱。这些在闽南地区广为流传的艺术形式,深深地渗透到了闽南地区的文化肌理,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审美情趣。
在近现代福建省有关古筝明确记载和传承的地区主要在闽南地区和闽西地区。
(一)闽南筝脱胎于漳州的诏安、东山、云霄一带的一种古乐合奏,而诏安、云霄、东山一带地处福建闽南地区的最南端,与广东交界,部分山区还有客家和畲族,其音乐受到当地的语言和艺术种类如汉剧、潮剧、芗剧的影响较大。闽南筝从古乐合奏独立成器乐独奏形式时,必然还保存着其依附的母体音乐的基本特征,同时又根据乐器本身的特点独立发展。在本人《闽南筝曲探源》一文中通过对闽南筝曲与潮州弦诗音乐、客家汉调音乐等地方音乐进行比较分析,得出“其与潮州弦诗、客家汉调有着血缘近亲关系,还广泛吸收了金元散曲、明清民歌小调、古琴音乐、古诗词音乐等元素,从而形成了清奇淡雅的独特魅力”。
在云霄、诏安还广为流行潮剧,其与潮汕地区的潮剧相同,都用潮汕方言演唱。当地人虽然讲闽南话,但在演唱潮剧时则是要求演员学习潮汕话的。潮汕话是闽南语的一个独立次分支,经过历史发展,与闽方言已有较大的差异。而云霄著名的闽南筝演奏家,被当地称为“筝王”的陈有章先生早年就曾职于云霄县潮剧团,其流传下来的大量古筝乐谱中就保存有部分潮剧音乐的曲谱,像《楼台望月》、《烟花告状》等,其演奏风格也明显受到了潮剧音乐的影响,在个别乐曲如《春雨未晴》、《叹孤鸾》等左手做腔行韵时已或多或少带有潮州筝曲的手法和韵味了。
(二)闽西龙岩地区的民间音乐有闽西汉剧、客家汉乐、闽西十番、龙岩静板等,其中客家汉乐是客家器乐曲中最具代表性的器乐合奏形式,被称为“客家汉调”、“中州古曲”或“汉乐串”。闽西汉剧,旧称“外江戏”,亦称“乱弹”。他脱胎于外来剧种,吸收闽西客家方言和民间音乐而逐步形成独具风格的地方剧种,主要流行于闽西、粤东、赣南和闽南部分地区,播及台湾、东南亚。以外江弦(闽西人称“吊规”)作为主要伴奏弦乐,配之以月琴、三弦、月胡、笛、唢呐、古筝、琵琶及青铜大锣、圆通大鼓等各种乐器。经实地访察,在陈茂锦教授《闽筝初探》一文中曾提到的上杭胡焕孚老师(已故),乃是龙岩永定县汉剧团的演奏员。而现今龙岩地区知名的古筝艺术传人钟开城老师也是龙岩市汉剧团的演奏员,且早年就在广东大埔学艺,其演奏的筝曲曲目、风格都与广东客家筝派是一模一样的。两位龙岩地区的古筝艺术名家皆为客家汉剧团的演奏员,且他们所经年累月接触的艺术形式皆为客家汉乐,所以从龙岩地区的传统流派古筝艺术的音乐母体、艺术风格、当地的语言文化风俗等综合考量,闽西龙岩地区的传统古筝艺术应准确的归类为客家筝派。
钟开城
(三)在冯晨晨老师的《闽南筝派的历史发展与变迁》一文中,大量列举引用了宋、明时期福建闽中、闽北地区文人中体现古筝演奏的诗作,由此证明在宋、明时期,甚至更早的唐代就已经有古筝在福建流传,这一点可以说是毋庸置疑的,但这并不等同于“闽南筝派”。在闽中和闽北方言区,虽然音乐种类繁多,但并没有明确的关于古筝技艺的历史记载,无清晰明确的古筝传承体系,更无明显地域风格特色的古筝乐曲流传,因此并不能证明其已经形成了特定艺术风格的艺术流派。在这一点上与我们现在所了解的“闽南筝”派并不是相同的内涵与范畴。
1957年时的龙溪专区(现闽南漳州地区)
民间音乐形式分类表
三、从方言文化角度考察
地方语言的声调与地方音乐可以说是息息相关的,尤其是地方戏曲和民歌。唐代僧侣处忠的《元和韵谱》说:“平声哀而安,上声厉而举,去声清而远,入声直而促。”《康熙字典》引明朝和尚真空的〈玉钥匙歌诀〉,来分别四声的读法说:“平声平道莫低昂,上声高呼猛烈强,去声分明哀远道,入声短促急收藏。”清初顾炎武的《音论》说:“平声轻迟,上去入之声重疾。”
构成声调的因素有二:主要的是“音高”,次要的是“音长”。调值就是记录“音高”跟“音长”的变化情形。声调的音高是相对的,不是绝对;声调的升降变化是滑动的,不像从一个音阶到另一个音阶那样跳跃式地移动,而音乐中的音阶也是由音高决定的,因此在研究一个地方的民间音乐特点是就不能抛开当地的地方语言而去孤立的研究音乐本身。
福建省历来以方言复杂著称,全国汉语方言有七大类,福建境内就占有其五:闽语、客家语、赣语、吴语和官话,分布最广的是闽方言。福建境内的闽语(闽方言)又分为5个区:
1、闽东方言区:福州及其周边;
2、闽北方言区:建瓯、建阳、武夷山、政和一带;
3、闽中方言区:莆田一带;
4、闽南方言区:泉州、厦门、漳州三个市、龙岩市新罗区、漳平部分、三明市大田县、尤溪县小部分等地;
5、闽西方言区:龙岩市(除龙岩城区和漳平外)其余各县均为客住县(客家),偶有山客(即畲族),讲客家话;
从地理区划和语言分区上来看,闽南方言区与闽中莆田方言区和闽西客家方言区接壤,交界处多呈现出语言的过渡渐变,但三个方言区由于语言不同、文化习惯不同,从而形成的音乐种类、音韵也各不相同。
当今的闽南方言是在夷狄人(古代闽越土著人群)与历代多次北方河南人(中原人)南迁入闽,特别是唐、宋两朝时期北方人入闽的基础上,由八闽远古语音与历代外来语言进行交流、结合而逐渐形成的方言。一般地,汉语中古音有八个声调,体现“平上去入各分阴阳”。闽南语中保留了相当成分的中国古代特别是唐、宋时期语言的语音、词汇,被海内外语言学者称为中国古代汉语的活化石。所谓闽南语“七声八调”,指的就是“平上去入各分阴阳”这些调性的完整。那么闽南语在调值上有什么特点呢?
以漳州话为例(表1):
分析表1漳州闽南语的调值来看,除平声外,上声、去声、入声其调值都有短促的下滑,这和闽南筝曲中特有的音韵是一致。闽南筝曲中左手做韵技法多用点滑音技法,其下滑音相对短促,类似于点音技巧和下滑音技法的结合。
而闽西龙岩地区主要以客家话为主,客家语多数地区是6个声调,少数地区有5个或7个声调。闽西的长汀、连城、清流都没有入声,剩下平声分阴阳,去声分阴阳,上声自成调共5个调。闽西的永定、上杭则保留阴入阳入两个声调,是6个声调。
以上杭客家语为例(表2):
从表2闽西地区龙岩上杭客家话声调可以看出只有在上声、去声中调值有下滑。在闽西龙岩地区的永定、上杭诸县所流行的民间音乐“汉乐串”同样受到方言的影响,曲调走向多为激进旋律起伏并不大,做韵方面多上滑或回滑而少下滑,使音乐呈现出古朴典雅的风格。因此脱胎于客家汉乐的客家筝也保留了其客家音乐的韵味。
从上述两例就可以看出,闽南地区的古筝艺术和闽西地区的古筝艺术,受到当地语言种类的不同和影响,其韵腔也是不同的。
无独有偶,广东的潮州筝派和客家筝派的划分与闽南、闽西地区情况类似。潮汕地区以潮汕话为主(闽南语系分支),大埔、梅州地区则是客家文化区。为清晰准确界定这同一省份内的两个不同文化区域和艺术形式,则不能笼统的以广东筝派或粤筝称之。同样,闽南地区的古筝艺术和闽西地区的古筝艺术也不能简单、笼统地以“闽筝”、“福建筝”等同之。
结语:
综上所述,流行在福建省闽南地区,尤其是漳州市的诏安、云霄、东山一带的古筝艺术,应准确的命名为“闽南筝”流派。“闽筝”、“福建筝”等称呼显然有“全而概之”之嫌,甚至容易产生混淆地域风格和流派特色的问题。因为福建省内共有两个古筝流派的“姊妹花”——闽南地区的“闽南筝”和闽西地区的“客家筝”。
参考文献:
[1]杨凡,文化自觉视阈下闽南筝派传承发展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6.
[2]陈茂锦,闽南筝曲集,人民音乐出版社[M],1991.
[3]李萌,福建筝曲选,人民音乐出版社[M],1993.
[4]诏安县地方志编撰委员会,诏安县志[M],方志出版社,1999.
[5]福建省地方志编撰委员会,福建省志[M],方志出版社,2002.
[6]冯晨晨,闽南筝派的历史发展与变迁[J],歌海,2016,(05)32-37.
[7]志选,福建方言的形成及分布[J]. 福建史志, 2004, (001)14-18.
本文作者介绍
张辉
青年古筝演奏家,闽南筝演奏技艺非遗传承人,厦门工学院艺术学院音乐系古筝专业教师。自幼习筝,先后师从高自成、曲云、任清志、曹永安、赵曼琴等著名筝家。自2004年开始专门学习闽南筝,先师从陈茂锦教授,后长期师从诏安张阿林、沈杰兰等闽南筝非遗传人。
创作《芭蕉》《玉玲珑》《逍遥子》《孔雀东南飞》等独奏、重奏作品。其中,《芭蕉》获2009年“中国民族音乐新作品大赛”优秀作品奖。古筝钢琴协奏曲《窦娥冤》获“福建省第13届音乐舞蹈节”优秀创作奖和优秀表演奖。发行闽南筝曲独奏专辑《梁父吟》,与沈杰兰合编出版《闽南筝派古曲精选》。发表论文有《闽筝散议》、《闽南筝与潮州筝渊源》、《闽南筝派发展之我见》、《闽南筝曲探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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