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 演 概 况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
南宁南宁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承办单位:
广西南宁欧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时间与地点
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活动报名(2023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
第二阶段:南宁赛区视频选拔,其他分赛区比赛形式以当地通知为准(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5日)
第三阶段:线下展演(2023年12月22日——23日)
展演地点:广西艺术学校(园湖南路24号)
组委会
主任:蔡央
副主任:李勉新、盛洁、覃国伟、苏沙宁、陈剑霞、吕军辉、郑艳清
活动规则
01、展演分组
1、职业组:
参演者分为少年组、青年组、组合组,其中:
(1)少年组为音乐学院的附属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艺术学校等在校注册学生;
(2)青年组为音乐学院、艺术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在校注册本科生、研究生和青年教师等,年龄限定在40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组合组人数限定在12人以内(专业组合组:参赛作品包含至少两个声部以上的重奏或者小合奏),年龄不受限制。
2、非职业组:
参演者分为幼儿组、儿童组(A、B)、少年组(A、B)、成人组、组合组,其中:
(1)幼儿组:年龄限定在4-6岁(2016年12月1日-2019年12月1日);
(2)儿童A组:年龄限定在7-9岁(2013年12月1日—2016年11月30日);
(3)儿童B组:年龄限定在10-12岁(2010年12月1日—2013年11月30日);
(4)少年A组:年龄限定在13-15岁(2007年12月1日—2010年11月30日);
(5)少年B组:年龄限定在16-18岁(2004年12月1日—2007年11月30日);
(6)成人组:年龄限定在18岁-70岁(2004年11月30日以前);
(7)组合组:展演方式可为传统民间乐种及其他各类合奏形式,参赛作品包含齐奏,重奏和小合奏,年龄不受限制。
02、展演项目
1、吹管乐:竹笛、唢呐、笙、箫、芦笙、葫芦丝、啵咧及其他;
2、弹拨乐:古琴、古筝、琵琶、扬琴、阮、月琴、柳琴、独弦琴及其他;
3、拉弦乐:马骨胡、二胡、高胡、中胡、马头琴及其他;
4、民族打击乐(含架子鼓)。
注:往期比赛现场图
03、演奏形式
1、独奏;
2、合奏。
04、展演作品范围
1、已公开发表的优秀民族器乐相关专业作品;
2、具有一定艺术水准的原创作品,或改编的中外名曲;
3、原创民族器乐作品参加展演,可在总得分的基础上增加0.2分。
05、视频选拔参演规定
1、每位独奏参演者一律报送作品1首(自选)。职业组报送作品时长限定在6分钟(每首)以内;非职业组报送作品时长限定在5分钟(每首)以内。组合组限报一种组合形式,报送作品时长限定在8分钟(每首)以内。
2、录制要求:
(1)所提供节目内容必须一次性录制完成,不允许剪辑。
(2)采用横屏录制,拍摄环境整洁,无杂音干扰,服装整洁,视频中不得出现演奏者以外的人员。
(3)视频为MP4或MOV格式,每个文件不超过500MB。
06、线下展演参演规定
1、选手通过视频选拔进入线下展演的,选手的展演时间和顺序由活动组委会统一安排;
2、独奏展演作品时长限定在3-5分钟以内;组合组展演作品时长限定在5-8分钟;
3、参演者请提前1个小时到展演现场签到,逾期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4、参演者乐器自备(承办公司提供古筝独奏展演所用D、G调琴),伴奏音频自备,伴奏音响设备由承办单位提供。
07、评选办法
1、本次展演的评委将由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特邀广西知名的民族器乐演奏家、作曲家、教授组成评委会,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参演者进行评分;
2、展演采取10分制评分,具体的评分细则由专家评委另行制定。
08、展演费用
1、展演收费。参照全国各地的情况,结合广西的客观实际,展演适当收取评审费用。用于支付展演的场地租赁费、宣传费、评委评审费、设备租赁费、奖品证书、奖杯,以及专家交通住宿费等费用。
2、收费标准
(1)南宁视频选拔收费标准(其他赛区根据情况自行制定)
独奏组:每人30元;组合组:每人20元;
(2)线下展演收费标准
独奏组:每人380元;组合组:每人100元。
3、收费方式:支付宝转账(账号:17776246354,刘璐),付款时请务必备注参演者姓名、演奏形式、节目名称等相关信息。
09、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1)奖项设置。按照年龄分组、乐器分类以及表演形式所获分数的高低排序,各设演奏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2)获奖比例。视频选拔的参演者将有40%进入线下展演阶段,获得金奖、银奖、铜奖以上奖励,其余未进入线下展演的参演者均获得优秀奖。
(3)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凡所辅导学生获银奖以上奖励者,或组织参演学生超过50人以上者,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励。
(4)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凡组织工作出色的参演单位,展演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2、奖励内容
(1)获奖选手将获得获奖证书及奖杯。特等奖、金奖的获奖者,除获奖励证书一本外,还获奖杯一座;银奖、铜奖及优秀奖获奖者,获奖励证书一本。
(2)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将在2024年1月在南宁市广播电视台展播厅举办《2024年南宁新年音乐会》,获得金奖及银奖的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获得推荐参加。
(3)获奖选手有机会参加由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推荐,由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主办的各类展演活动,以及参加自治区的重大文艺活动。
(4)少儿组获得特等、金奖及银奖的选手(年龄在6-14岁的)将直接获得南宁广播电视台少儿艺术团员资格。
10、报名方式
01 材料准备
(1)参演报名表(请提交JPG图片、Word格式文件或PDF格式文件),需注明作品的名称、出处、创作者,并注明是否为原创节目;
(2)个人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或PDF格式文件);(3)录制好的参演视频源文件(MP4或MOV格式,每个文件不超过500MB)。
02 交费通道及材料提交邮箱
(1)交费通道:支付宝转账(账号:17776246354,刘璐);付款时请务必备注参演者姓名、演奏形式、节目名称等相关信息;
(2)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证件照、证件图片、参演视频等材料打包后统一发送至邮箱:3037138390@qq.com;
(3)发送付款截图至组委会客服微信:微信号:GXMGY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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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报名表下载
01个人报名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2eN0SGD2I_GbPWQ4RIJUg?pwd=lcls
提取码:lcls
02机构报名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HRGUm6-tud4ArKz9IYBHg?pwd=chz2
提取码:chz2
12、注意事项
(1)所有参演者一经报名,即表明承认本章程,必须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定。
(2)因参演者提交资料有误致使无法正常参与活动,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视频提交的后果自负,费用不退。
(3)主办方拥有本次展演所有音像的广播、电视、网络传播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参演者有义务参加主办方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
(4)本次展演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届艺术展演组委会所有。
13、联系方式
展演组委会办公室:南宁市江南区江南水街4号楼2楼
联系电话:0771-5868575
吕老师 13877192779
金老师 15078818127
刘老师 17776246354
宁老师:17758645755
咨询时间:工作日早0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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